以前旅社少,外出住宿都必须凭介绍信,出差前就多扯几张空白的,盖好公章揣在包里。一般接待人员时不仔细看,但也有个别严格的,发现笔迹压在印鉴上面,便会警惕地盘问。
以前到上海很难找到住处,在火车站过夜的人很多。80年代初我到上海去,找到南京路后一条弄堂里的先锋旅社,里面有我父亲老朋友是驻上海的采购员,他常年包房间住在那里,那天先锋旅社客满了,那位伯伯就让我跟他挤了一夜。
那时到苏州去,我最喜欢住在北局太监弄曾被人誉为苏州的“和平饭店”的新苏旅社。那里是最热闹的,旁边有人民商场、大光明电影院、开明大戏院、新艺电影院,旅社前还有一家书店,观前街就在一步之遥,购物吃饭的地方就更多了。新苏旅社是一幢民国建筑,结构非常好。
旅社的卫生间洗漱间都是公用的。每个房间一般两张铺,一个人去住的话,如果不包间,那过一会儿服务员还会安排其他旅客住进来。问题是出差总带有行李,你上厕所或洗脸去,总有点对同房间的陌生旅客不放心的。
还有一点不好,就是房间门有锁,但保险都被卸掉了。几乎每晚都会在半夜被叫醒,有戴着红袖装的人来查房,让出示工作证、介绍信。有一回我与同事住在一起,我们说是同事,红袖装便将我们分开,让我俩分别报出对方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这样的事在今天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在当时却属于很正常的。
以前省地县乡政府机关都有招待所,相应的部委办局也大多有招待所,太仓城里有一招、二招、三招,还有税招等机关内部招待所。稍大一点的厂也有,像太仓化肥厂的招待所,曾是全太仓最好的,是太仓第一家拥有闭路电视的单位。
“招待所”三个字一听就知道是内部的,招待嘛,就是招呼接待工作上的同志吧。招待所至少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有了,郭沫若的《洪波曲》第十二章就写到:“他顺便要去通知招待所里的人,帮忙打听我们另一部车子的下落。”
能住招待所也算是有点享受内部待遇。开放后,招待所也大多提档升级,不再只是住宿,吃喝住玩娱消遣健身保养都有了,也成了某些人吃喝玩乐的自留地。如今当然不再有这样的事了,连招待所这个名词都陌生了,旅社也大多更名为“宾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