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楼上一发出声响,18岁的女儿便下意识地捂住耳朵,显得特别焦躁,甚至整晚睡不好觉。对于即将参加今年高考的孩子来说,此刻患上‘神经衰弱’无异于雪上加霜。”市民朱先生对钟小楼说,这一切的根源都来自楼上民宿“噪声扰民”。今年以来,由于民宿接待量大,加之部分住宿者素质不高,刺耳的音乐声、打闹声不绝于耳,有时还折腾到后半夜。他曾多次找物业、社区、房东协调,问题依然得不到根本解决。
记者走访中发现,隐藏在居民楼中的“城市民宿”引发的噪声、治安、环境等投诉,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楼上民宿就像“定时炸弹”
“晚上10点前吵闹一些都能理解,闹到凌晨5点这算什么事啊!”3月12日,家住朱雀大街西安公馆小区的朱先生无奈地说,女儿正是高考复习的最后冲刺阶段,需要安静的学习环境,楼上的民宿却像是“定时炸弹”,不知道何时就要“引爆”。
朱先生回忆说,他为民宿噪声扰民的问题至少报了两次警,多次找物业、社区、房东协调,“今年1月10日凌晨2时许,楼上民宿突然来了一群少男少女,他们先是将音乐声开大,继而又蹦又跳,全家人都被吵得睡不着,随后向物业投诉并出面制止,情况稍微好转。没成想,到凌晨5点,这帮孩子又开始闹起来,没办法拨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彻底平息。”
第二天,朱先生在房东处了解到,民宿经营者并非房东本人,而是“二房东”长租后经营民宿,经过物业、社区协调,民宿经营者答应加强管理,安装隔音垫等措施减少扰民。
然而,事发近2个月后,3月5日凌晨,该民宿又来了十余人,他们将电视声音开到最大,喝酒聚会大声喧哗。朱先生告知物业出面制止无果后,无奈又拨打110报警,期间房客态度恶劣,多次辱骂物业人员。
经过几次折腾,原本学习优秀的女儿患上“神经衰弱”,学习成绩下降,也影响到身心健康。一想到已临近高考,朱先生非常焦虑。
住户意见大 物业也头疼
3月13日,记者走访西安公馆发现,由于该小区地处南门商圈附近,毗邻永宁门、碑林、钟鼓楼等文旅地标,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成为众多民宿经营者的“首选地”。经营者通过“二房东”的形式,先通过房东以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月租长期租赁房屋,经过房屋改造后再以每天200至300元价格对外出租。由于经营者与房客通过第三方在线平台完成交易,再通过密码锁发送临时密码开门,形成经营的闭环,隐蔽性很强。
很多住户对民宿引发的各种问题意见很大。住户刘女士说,民宿入住的都是陌生面孔,很多都是后半夜入住,要是有坏人浑水摸鱼进入小区,后果不堪设想。小区保洁员表示,一些租客将食物垃圾随意放在门口,破坏环境,有时还态度恶劣。还有住户认为,居民区经营民宿,必须经过邻居认可,否则无法进行管控。
对此,西安公馆物业任姓经理表示,目前小区内共有4个民宿品牌40余间客房,均进行了备案。针对朱先生的遭遇,他们将会同房东、民宿经营者、社区、派出所进行协商,鉴于事态严重,他们建议房东取消与民宿经营者的合作,避免扰民问题发生。
住改“商”引争议
记者走访了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多部门了解到,《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明文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但目前是否将城市民宿列为“经营用房”还存在争议,造成了对城市民宿的监管困扰。北京、武汉、重庆等地先行出台相关地方法规、政策,加强行业管理。如武汉市出台《武汉市公安局网络预约住房治安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房按照旅馆业纳入特种行业管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珠海市经济特区旅游条例》规定住宅用于经营民宿等住宿服务都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对于短租经营参照旅馆业进行管理。
不少市民建议,应借鉴其他城市做法,理顺管理关系,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记者 杨明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