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傍晚
都市现场接到南昌万先生的求助电话
万先生是一家旅社老板
他说店里有一名瘫痪在床的病人
生活不能自理
而且没有人照顾
万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老板万先生告诉记者
24号中午12点半左右店里来了2个人
一名年长的女性推着轮椅
带着一名中年男子进来
交了100元住宿费
办理了入住手续后
轮椅上的男子留在了房间
女子离开之后
就一直没有回来过 旅社老板 万先生:我们担心他的安危,因为他生活不能自理。他在床上拉屎拉尿,这也不是事对吧。家人就这样把他放在这里,我们也感觉好难过。一个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留在旅社没人照顾?是老板弄错了吗?记者走进这间客房想问问清楚,这名男子身体不能动弹,但可以与人正常交流。男子告诉记者,他叫熊庆良,今年39岁,是南昌市新建区石埠乡人。
记者:你怎么会睡在旅馆里面?新建区市民 熊庆良:哎呦我妈妈推我在这里来了她就走了。她怕我死在家里。这个脚早半年的时候烂了,就没钱治, 一直拖到现在。痛风引起了骨头全部烂了。记者:就是说家里没有钱,放弃治疗了?新建区市民 熊庆良:嗯。记者:那也不能住到旅馆呀。新建区市民 熊庆良:死在家里她害怕。
熊庆良说
她妈妈把他的身份证和手机
都全部带走了
断绝了他和外界的联系
记者:你的手机也被你妈妈拿走了,她什么意思你知道吗?新建区市民 熊庆良:她就是放弃了。记者:你想回家吗?新建区市民 熊庆良:肯定,要落叶归根。
随后,记者将熊庆良滞留在旅社一事向董家窑派出所进行了反映,民警很快来到现场。民警表示,已经通过南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协调当地派出所找到了熊庆良的家人,也请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上门反复做了工作,目前已经确定家里人第二天上午会来旅社将人接回家。民警也将这一信息转达给熊庆良。
民警表示
当家庭成员身体
出现类似疾病状况
并且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时候
父母还是要履行监护的责任
而不是放弃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董家窑派出所 民警 聂逸群:虽然他已成年,但因为他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还需要家人的关照。作为父母应该要履行监护责任。如果家里困难,可由父母向当地村委会反映,由村委会请求相关职能部门能否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予以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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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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